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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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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严格地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其订立过程一般分为以下4个步骤: 1.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2、进行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 3、订立勘察。 4、订立施工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质保金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1、与原施工单位解除合同,并妥善处理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2、重新报建3、委托中介或自行组织向当地招标办申请招标4、经过招标程序后重新确定施工单位5、办理中标通知书并经过当地招标办备案6、签订合同 7、施工合同向建设局备案7、准备土地、规划手续(两证一书)、施工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备案表、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等(各地要求不一样,但上述内容必须要有)向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8、拿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等(各地不一样)向当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9、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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