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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静了。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
没有道理。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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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的规定,网络贷款平台及其委托机构不得以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促贷款。因此,网络贷款暴力催款不合法。如果大家遇到暴力催款,首先要报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和家人在暴力催款中受到伤害,也可以向网络贷款机构提出赔偿。目前,除了暴力收集,还有一些收集方法是不合法的。具体来说,1、未经借款人许可,对借款人家属朋友进行电话骚扰是所谓的地址簿爆炸2、网络贷款机构每天给借款人打电话。邮件催款三次以上3、过期后违约金数量巨大,远远超过年化利率的36%水平4、到处宣传大家的过期行为,给大家带来名誉损害5、催款电话打电话的时间是早上8点以前还是晚上9点以后6、冒充国家相关人员进行贷款催款。
看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暴力催收造成轻伤以上伤害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2、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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