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对双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一方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给对方,因过错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根据《民...
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对双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一方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给对方,因过错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根据《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1、物业服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物业服务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转化为不当得利之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照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要求业主返还不当得利,即返还物业服务的劳务价值。 风险提示:物业管理工作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除了遵循签订一般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外,还要注意以下方面: 为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明确各目的责任、权利、义务,减少日后的纠纷,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在对合同进行谈判洽商时,要遵循“宜细不宜粗”的原则,即对合同的具体条款要进行细致的充分协商,取得一致。
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对双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一方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给对方,因过错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0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472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