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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如卖方在收取买方价款后,不愿意为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经买方请求...
首先最基本的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同时约定你们的具体内容(如果能公正最好公正)其次做一份委托办理房产证、过户等系列合同公正,这样到时能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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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这种情况最好先由你们双方协商税费的承担。如协商不成,则按照合同约定对你方不利。如果你方不承担税费,卖方肯定不配合你们办理过户,就要产生纠纷了。如真到这种程度,你们可选择主张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合同,因为此为除斥期间,超过一年就不能主张了。如不能撤销,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这也是策略问题,因为整个事件中买方都处于被动地位。
二手房买卖双方商议好房屋价格后到房管部门网签合同,随后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发票(有的不需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到银行申请贷款,同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取得产权证书、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到银行支取贷款。借款人及配偶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收入证明、近半年银行流水等资料到贷款银行填写“贷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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