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34条原文内容

2022-09-20
县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行使下列职权:(一)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进行现场检查;(二)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三)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四)查封、扣押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