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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经历可以不可以认定为工作经历

2022-10-29
1、学校实习算工作经历。2、工作经历是指一个人的所有工作历史,不管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不论是全职的还是兼职的,也不论是正式工作还是实习,都属于本人的工作历史,即工作经历。实习也是工作,所以,实习的经历也是工作经历。3、工作经历的内容主要包括:(1)工作的起止日期,即就职日期与离职日期,一般应写明年份、月份;(2)就职单位的名称,如能提供所在的部门则更好;(3)工作地点,包括就职单位的地点和自己工作所在的地点;(4)职务或职位,这一点也是比较重要的,因为对于不同的单位,相同的职务或职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工作内容;(5)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这一点应结合上述第(4)点加以说明。4、注意,并不是只有《劳动法》上的劳动者的工作才叫工作,实习生的劳动同样是工作,实习生的工作经历,同样是本人的工作经历。如果曾经在某重要单位的重要岗位实习,那也是一次相当好的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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