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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股东,也称为著名股东。著名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股东,即隐名股东。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 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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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自己的给其他。那么,显然你的另一个股东不会要你的。2)、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这时候,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3)、股东在遇到下列情形时,股东可以要求该收购该股东的股权:,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润的股东会决议上投反对票的股东。公司遇到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营业期限到期的,反对延期的股东。1、《》第34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2、《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挂名股东如想安全退出,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的方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能单方强制要求退出股东或股份的,只能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从而实现退出该公司股东身份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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