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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件和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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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合同是可以公证的。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房屋无产权证不能转让。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屋转让需要到房地产所在地公证处公证。当事人提出公证申请后,公证员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转让公证申请表》,按照规定缴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应当与转让方进行谈话,并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转让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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