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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报销,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报销。《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在工伤伤残鉴定是需要员工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才能做的,所以先需要做康复治疗达到医疗期。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1-2个月:头皮裂伤、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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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对象在工伤医疗期内进行医疗康复的,其医疗康复期与工伤医疗期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昨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四川省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工伤康复对象在医疗终结后进行医疗康复的,医疗康复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康复对象经康复治疗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应进行效果评估,效果不明显的,应结束医疗康复。
工伤康复治疗的报销方式为:用人单位于每月10日前到社保分中心办理申报结算手续。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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