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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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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13]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都想解除劳动合同,对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协商合意,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过错解除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由于个人的过错(劳动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及同时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等)为用人单位带来巨大的损失,用人单位可依法辞退劳动者且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3、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不是劳动者个人的过错也不是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即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或者劳动者非公负伤不能劳动的情形等。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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