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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完孩子再领结婚证是可以的,但不建议这样子做,因为这种行为属于非婚生育。它是不能报销生育费的,而且还会面临着罚款,小孩上户口困难等。这些都是...
生完孩子三个月之内补办结婚证可以正常的上户,但是领结婚证和孩子没有关系。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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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我国,生完孩子之后办结婚证是可以的。 2、这种行为属于非婚生育。它是不能报销生育费的,而且还会面临着罚款,小孩上户口困难等。这些都是对产妇和孩子有着极大影响,建议先登记后生小孩。 3、如果在生完孩子后再去领取结婚证,可能会面临着罚款。是否要罚款和罚款多少,是根据当地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关,具体的可电话咨询卫生计委。
1、可以。准生证就应该在生小孩前办理,并且我本人就是结婚后就办理了,不用等怀孕的时候办理。 2、如果怀孕的时候再办理,到时候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准生证延期拿到,对孩子上户口会很麻烦的,并且有可能补交“社会抚养费”项目的罚款。 3、准生证的办理程序: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我就这么做滴。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 (5)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
可以办理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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