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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化妆品标注“奇特名称”的,应当在相邻位置,以相同字号,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同一名称的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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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化妆品标识不得采用以下标注形式:(一)利用字体大小、色差或者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二)擅自涂改化妆品标识中的化妆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标注形式。
透明包装的化妆品,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者容器上的所有或者部分标识内容的,可以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注相应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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