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化妆品标识不得采用以下标注形式:(一)利用字体大小、色差或者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二)擅自涂改化妆品标识中的化妆品名称、生产...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者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化妆品标识未标注化妆品名称或者标注名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4人已浏览
419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1,5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