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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有可能在民事案件中立案两次或多次。有些人可能会根据一事不理的原则误以为一案不能立案两次,这是错误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含义,是...
如果案件撤诉,则第二次还可以再起诉。 如果案件已经经过判决且生效的情况下,则不能再起诉了。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含义:当事人不得就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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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立案条件有: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告为个人的,应当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原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二)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名字或者名称正确,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供相关的登记证明;被告的住所或者营业场所明确、准确,可以送达法律文书);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明确而确定的请求,该请求是可以经法院强制得到执行的要求;有支持该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属于民事诉讼范围,而不是刑事、行政、信访或者其他不属于法院管辖的事件;该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关于知识产权纠纷,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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