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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的费用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来定的.对于安置费用没有具体标准.2.公司改制属于内部行政行为,通过新闻媒体通知即可无须下发文件.员工也无权...
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给予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另一种就是继续上班,原来集体企业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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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安置方式:一种是买断服务年限,另一种是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作作为补偿,一年以下计算;半年以下支付半个月工资。
国有企业改革初期,“买断工龄”成为众多企业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时至今日,“买断工龄”根本违反劳动法,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给予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另一种就是继续上班,原来集体企业中的职工成为新企业的正式工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工龄和社会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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