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以...
晚婚晚育是我国鼓励的政策,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我国法律: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可以享受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以上为晚婚晚育的待遇,对于合法生育二胎的,按国家统一规定: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于生二胎的产假,如果附合生育二胎的政策规定,按上述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都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国家规定2013年晚婚晚育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产假需要提供的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妻,从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5天。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都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6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5,0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