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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拆迁赔偿房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那么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拆迁房下来后,拿着拆迁协议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即...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拆迁赔偿房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那么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拆迁房下来后,拿着拆迁协议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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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拆迁赔偿房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那么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拆迁房下来后,拿着拆迁协议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即可。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1、拆迁赔偿房如果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2、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依法批准的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评估作价后,以货币补偿给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自行购买房屋的一种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 2、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地重建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按一定标准进行交换的一种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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