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和事故形成原因分析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过失和责任或事故原因5、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事务民警签字或盖章,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印鉴,分别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审查.调停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这些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原因分析; 4、当事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责任或事故原因。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通常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