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海工伤保险办法规定: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
一、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医疗费用:同上(因工负伤医疗费用)。(二)丧葬费:按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发(三)遗属抚恤金:按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计发领取残疾退休金期间死亡:按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4(个月)(四)供养亲属生活补助费1、定期抚恤费:(1)死者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其供养直系亲属,按月发给抚恤费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供养2人以上时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1)配偶、父母、子女:供养2人以上时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供养1人时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每年7月份根据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2)孤老或孤儿:按上述标准的150%计发2、一次性抚恤费:死者为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其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发给。工伤保险关系自行终止。按上两点标准计发。(1)父母:按定期抚恤费的标准计算至73岁,最低计发不少于10年,不高于13年。(2)未成年者:按定期抚恤费的标准计算至16周岁,职工死亡之时,其未成年被供养者已超过16周岁尚在读高中或职中,则计算至高中或职中毕业。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1人已浏览
5,814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