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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允许交易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所谓依法发行并交付,是指证券的发行是完全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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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一)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二)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说白了就是专家替你理财。而目前的证券投资品种大致分为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保本型基金等。
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有哪些: 1.目标公司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记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3.业务记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盈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记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记录”减至12个月); 4.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到该等目标; 5.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6.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7.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记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8.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9.信息披露: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10.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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