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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

2021-11-14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1991年第87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农民工因工伤给予免费医疗。医疗期间,农民工原标准工资发放。医疗终结经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应当送回农村妥善安置。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方法支付因工致残的抚恤费:(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城镇合同制工人的抚恤费标准,按月支付,直至死亡;(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的70%,按月支付,直至死亡;(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残疾程度一次性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农民工患职业病的,其医疗和生活待遇与城镇合同制工人相同。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大量农民进入城市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尤其是煤矿企业。目前员工基本都是农民工。目前煤矿每年死亡人数众多,基本都是农民工。农民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因地方经济发展、地方财政政策和企业经营状况而异。为了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3年9月18日颁布了《工伤认定办法》、《非法用人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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