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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登记的父母名字还是登记的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登记的父母名字那房屋是父母的另一方出资按照债权处理。如果是一方的名字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现实中,一般情况下,如果有贷款是不好加名字的。 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如果离婚,对于婚内所还贷款应分割一半返还另一方,同时要考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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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购房写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有,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首付款归属的认定,看首付款是赠与还是借款,如果是借款的,则首付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去世的,女方承担一半,一半由男方的遗产偿还。 如果首付款是赠与的,则还需要看房产登记在谁名下,如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则首付款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否则属于夫妻共有。 在确定男方遗产后,女方、男方父母、子女都有权继承,如果男方父母放弃继承的,则由女方和孩子继承;而男方父母指定写孩子名下的,需要男方父母接受继承,再将其继承份额赠与孙子。 都同意写孩子名下的,需要女方和男方父母都放弃继承。
现在出台的政策是“既认房又认贷”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变更才能申请变更子女姓名。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九十二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原则上不予变更现用姓名。公民变更姓氏的需提交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第九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准予变更、更正姓名: (一)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二)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三)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且其生(养)父母双方协商同意更改的 (四)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或有辱人格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七)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与他人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 (八)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 (九)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除外) (二)学校或单位(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 (三)父母亲单位或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18周岁以上除外) (四)社区民警调查报告。第九十四条除变更妇女去掉夫姓和称氏改为姓名外,其余的人在更名后,原姓名应作为曾用名在户口登记簿上保留。第九十五条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变更姓名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第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一)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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