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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债权转让没有效。 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不良资产债权转让无效。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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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公告登报不一定就有效。 通过报纸发布公告的形式一次通知若干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的确有高效率的一面。但是,以这种形式通知债务人,并不能取得应有的法律效果。 去年12月,曾代理过一桩债权转让的案件。任丘市**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商贸)起诉**石油**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实业)。**实业与中国建设银行华北分行在2001年9月28日签订了500万元借款合同,**实业法人代表高女士以其名下的房地产为该借款作抵押担保,**实业取得借款后,未按约偿还,该债权经多次转让后由任丘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2007年4月20日任丘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以本息634万元的债权价值转让给了另一家公司——**商贸,并于2007年5月17日在报纸上刊登了债权转让通知。 胡律师认为,**公司刊登的“债权转让通知”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在报纸等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对债务人作债权转让通知,因其不能到达债务人,所以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不良资产债权转让无效。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法不得转让。
不良资产债权转让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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