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
(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申请驳回的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针对驳回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确定哪一个机关为被告,《行政诉讼法》及《若干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给审判实践带来一定的困惑。笔者试做以下分析,以期能够破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2)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的。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责令其恢复审理。
⒈申请人认为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后发现该部门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⒉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9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