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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到劳动局找工伤科申请认定工伤。公司不配合的,收集证据。比如厂牌、工资条、劳动合同、打卡记录等,到劳动局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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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己携带材料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用人单位拒不赔偿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公司拒绝申请工伤认定,你们要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从发生工伤事故时算。工伤认定后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数额,单位没有缴纳保险的,公司要承担所有工伤费用。赔偿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伙食补贴、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伤残鉴定费、护理费、对应等级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1.首先要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果单位在职工受伤之日起30天内不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家属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被认定为因工死亡,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获得工亡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家属可以到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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