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违反规定露天烧烤食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无照经营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的,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处没收非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赤身裸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里有两种行为:一种是猥亵他人,即以强制或非强制的方式违背对方意志,在正常接触之外实施满足淫秽下流欲望的行为,包括以抠摸、指奸、鸡奸等淫秽下流手段与他人的性接触。猥亵他人的行为是故意实施的,其动机通常表现为刺激,满足行为人或第三人的性欲;它具有违背他人意志的特点。如果对方同意行为人的接触,就不是猥亵他人的行为。第二,在公共场所故意暴露身体,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的公共场所主要是指商店、电影院、体育场、公共交通工具、街道等公共活动空间。裸露身体不仅包括赤裸全身,还包括常见的赤裸下半身或阴私部位。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般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和吊销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50人已浏览
730人已浏览
950人已浏览
3,9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