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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请您将事故大体情况说一下,赔偿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和伤者的具体情况而定。可来电咨询或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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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武汉市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一)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二)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三)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怀孕6个月内,应持相关证明到男职工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办理就医登记。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持男职工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就诊,其享受待遇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由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手续。办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登记需提供如下资料(可交由单位统一办理): (1)《武汉市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就医登记表》; (2)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生育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不再作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属于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作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6)男职工配偶未就业证明资料(按辖区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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