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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理论上,检察院批捕后仍然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只是获得取保候审的几率更低。从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来看,在法院判决最终生效之前都可以适用取...
被检察院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起诉决定;相反,未查明犯罪事实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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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来说,逮捕后公安机关还有2个月的侦察时限,案件到检察院后,有1个月;到法院后,普通程序一般一个半月,简易程序二十天。 2、已经进去3个月,通常情况下案件应该已经到检察院。 3、上面说的时限,是通常情况下的时限,如果案件影响重大,侦察及起诉的时限可能会更长一些。另外,经办人手头案件不是特别多的情况下,可能时限也会缩短。
公民受逮捕的法定程序,应当是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逮捕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行。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后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后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5)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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