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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一定要进行备案。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备案原因如下:根据法定要求,总承包单位都对施工安全、质量等...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备案。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备案原因如下:根据法定要求,总承包商对施工安全和质量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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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合同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合同是无名合同的一种,其主要规范的是物业管理关系双方当事人就特定物业的管理事项而合意设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由以下方面构成:(一)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认定以及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标的物的基本情况作出确认和记载。(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应服务的条款。这是物业管理合同最为重要的条款,具体内容又因为管理事项类型的不同而呈现差异,一般有以管理服务为主的物业管理和出租经营与委托管理并重的区分。(三)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这一般除了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以外,各地的地方性规章也大都进行了底限性规定,但各地规定的情况参差不齐,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点:(1)火警防范;(2)清洁维护;(3)公共设施维修;(4)花木整理等。(四)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方法。物业管理合同皆为有偿合同,因而价金和酬金条款是其自然的主要条款。(五)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和费用分配办法。(六)维修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条款。维修费用一般独立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独立开来,其收取方式主要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七)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的终止事项及合同终止后相关事宜主要是物业资料的移转。物业管理服务的终止与一般合同的终止存在差异,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般不允许随时随意解除合同,如果一方提出要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合同,就必须依据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协商一致或由法院、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八)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途径。物业管理关系虽然仅在物业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发生效力,但由于物业管理关系存在特殊性,物业所在地居委会、城建部门和相关市政部门也对其享有一定行政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因而物业管理关系的纠纷解决及关系结束也与其他合同存有差异。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承包商或业主负责,总承包商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分包管理由总承包商负责,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分包对于一些指定的施工任务来说比较专业,总承包的主要任务是协调和管理项目的各方。分包工程范围:总承包商承包工程后,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完成合同:一种是全部自行完成,另一种是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采用后一种方式,只能依法分包部分工程,是非主体、非关键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商自行完成。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除专业承包商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商外,专业分包商和劳务作业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承包的任务。
1.申请阶段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2.审查阶段(1)初步审查: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初步审查主要核查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③费用是否缴纳。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2)实质审查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有克服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发出驳回通知书。(3)授权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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