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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合并重组申报材料 1、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 2、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局面意见。兼并方属股份制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决议; 3、由注册...
公司合并的程序有: 1、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合并; 2、由合并各方签订书面协议; 3、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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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的程序是: 1、股东会作出同意合并的决议; 2、签订合并协议; 3、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5、办理合并后的公司的变更登记和被合并公司的注销登记。
公司合并的程序是: 1、股东会作出同意合并的决议; 2、签订合并协议; 3、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5、办理合并后的公司的变更登记和被合并公司的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如下: 1、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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