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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即不...
答: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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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不能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1.分公司不可以合伙设立。 2.《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9《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公司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的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4.有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根据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如果欠缺则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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