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公司经营中,大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侵犯小股东权利的情况很多。我国《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特殊保护机制的维权方式如下:1、股票回购要求权由大股东...
如果注册股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的利益,作为隐名股东,首先要确立外界实际股东的地位。隐名股东应当从一开始就预防这种法律风险。如果没有特别的书面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股东大会的召集.主持权根据《公司法》第102条的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责任的,监事会必须立即召集和主持的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己召集和主持。2、股东提案制度根据《公司法》第103条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书面提交董事会。3、累计投票制度股东选举董事.监事的投票制度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所有股票都有与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所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4、加强股东知情权的新《公司法》加强股东知情权,规定股东可以调查、复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5、公司股东退出机制现实生活中,就中小股东的利益严重受到侵害的情形,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退出做出了明确规定。现实生活中,就6、股东代表诉讼制度7、公司解散请求权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拥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首先,书面协议明确了股东与隐藏投资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努力与其他股东和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持有的了解和同意。三是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四是注意著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关键要把法律关系搞清楚,煤矿未经工商登记违反的是国家行政管理制度,应受到行政的处理甚至处罚,这是行政法律关系中要解决的问题。股东(实际上应为合伙人)之间的侵权涉及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纠纷,两类关系中涉及的问题应分别处理,不能因行政违法而不解决股东之间的侵权纠纷。至于法院在解决股东间的纠纷中向有关行政部门建议没收煤矿的非法所得(必须达到法定的没收条件),则是另一回事。我认为可以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1,549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