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需要负责。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具体赔偿一,如果死者是城镇户口,分两种情况: 1、不到退休年龄; 2、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满足以上两种情况且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一般会认定为劳动关系,按工伤标准赔偿。二,如果是农业户口,且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伤亡,一般也会认定为劳动关系,按工伤标准赔偿。三,如果是为你个人看林,没有单位,不构成工伤,属于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根据你们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如果不构成工伤,单位与个人按雇佣关系处理,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五,黑龙江省工亡赔偿金额依法在60万左右。
其他俩人需要承担责任与否,需要根据你小姨的具体死因来看。详情可以致电进一步咨询。
判断学校是否应对您同学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关键是要看学校有没有严格的学生管理制度及学校对您的同学是不是尽到了管理义务。如果学校管理混乱对学生之长期离校不闻不问,并且在您的同学离校出走后漠然视之,既不通知其家属,也不设法查找,则学校应就其管理的失职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5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929人已浏览
6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