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批准,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向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期间,停发原工资。 2.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本人缓刑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机关工勤人员按工资中固定部分(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机关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的奖金部分不再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受处罚前工资固定部分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活的部分(津贴)不再发放。若按此发放的生活费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按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放。
劳动者如果涉嫌犯罪,单位是否能以此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律师认为:这个问题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注意的是必须是在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后方可解除,因此在时间应当以法院判决为准。
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如果只是被逮捕还在调查阶段,不能给予党纪处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6人已浏览
20人已浏览
7人已浏览
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