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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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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企业用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破产清算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该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费企业用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补缴养老保险费,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条件、程序和办法进行审查办理。其中,原来已经办理待业手续并已缴纳待业期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待业期间的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不能补缴待业之后到用人单位工作之前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逐人审查单位工资发放财务凭证和明细表、劳动合同、招用人员登记表等原始资料,防止非本单位职工挂靠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现象。针对破产清算企业职工,如果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要按原来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补缴。经过辖区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企业,其职工可参照破产清算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不能补缴养老保险费。原来办理待业手续并且已缴纳待业期间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待业期间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已参加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一年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含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个人缴费人员),如果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需要按照不低于当年最低缴费基数和现缴费比例,每往前补缴一年加收10%系数的办法补缴。此外,通知规定,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参保缴费,不得再补缴首次缴费起始时间之前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不能追补缴费增加缴费年限。如果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所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查批准,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之后,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规定办理退休,定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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