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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八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
关键看新发现的事实是否能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如果证据可以充分证明被告人在在犯罪过程中暴力伤害被害人,就会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诉讼请求:如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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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检察院有漏罪未起诉,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检察院不同意的的,法院应当按照检察院起诉的犯罪事实审理判决。 《高法解释》第17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第176条第1款第1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1.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检察院有漏罪未起诉,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检察院不同意的的,法院应当按照检察院起诉的犯罪事实审理判决。 2.《高法解释》第17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第176条第1款第1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对于是同一犯罪的,正常进行诉讼,犯罪金额累计计算; 对于是另种犯罪的,依法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其次,会同原有罪名,予以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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