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
离婚案件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会缺席审判,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但是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
看情况: 一、如果是原告一方不去,法院将按照撤诉处理,对该案件不做任何判决。 二、如果是被告一方不去的,经过法院通知之后仍然不到场的,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将会进行缺席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缺席判决的态度是非常慎重的,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一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 3、一般情况下被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离婚案件除外,属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庭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但该规定对哪些情况下被告必须到庭并没有详细说明,实践中,人民法院采取拘传措施是非常罕见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