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具有虐待行为且达到情节恶劣。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五)虐待被监管人案(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虐待被监管人案(第248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 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 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5.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5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