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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责任人来说,第一责任人应该是停车场,因为所停放的区域是收费的停车场,因此该停车场对车辆应尽保管义务,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正确的方式是先找到相关的停车场索赔。 如果和停车场理论出现举证困难,就只有找保险公司协商了。 当然,一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车损范围内给予一定赔偿,但是不排除个别保险公司有拒赔的现象。那么,如果能给予赔偿,又怎么赔呢?根据保险中车损险的免责条例: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范围内实行绝对免赔率。
不负责赔偿的条款各个保险公司有所不同,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说明: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燃及不明原因火灾; (二)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 (三)保险车辆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二、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轮胎包括外胎及轮辋); (二)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三)玻璃单独破碎; (四)无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五)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三、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或被保险人的雇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四、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反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查封、罚没、政府征用; (二)核装置、核设施发生核反应造成核事故、核辐射; (三)竞赛、测试、在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四)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地震; (六)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七)驾驶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八)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九)非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十)运送或驾驶没有车辆制造商核发的合法合格证的车辆; (十一)驾驶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临时牌照的车辆; (十二)保险车辆不在被运送或被运输途中造成的损失; (十三)被保险人、驾驶员或他人的故意行为; (十四)保险车辆停放时自动滑行; (十五)受本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腐蚀; (十六)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其他车辆拖带; (十七)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行驶区域范围; (十八)未按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五、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三)保险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因使用或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四)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补偿和赔偿; (五)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及在此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车辆在行驶或停放中,如果有下列情况导致投保车辆发生损失,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1)碰撞、倾覆、失火或爆炸;(2)暴风、龙卷风、雷击、洪水、海啸、地震、地陷、崖崩、沙暴、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动物体的坠落;(3)全车失窃超过3个月;(4)运载保险车辆过河的渡船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使有驾驶员随车照料的车辆造成的损坏。此外,保险车辆由于上述原因而采取保护、施救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也应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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