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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需要承担缴纳权利税的义务,但被拆除的企业以房地产为投资出资的,房地产企业不需要缴纳相应的权利税。权利税的征收对象是国内转...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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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 年应纳税额=∑(各级次应税土地面积×该级次土地单位税额)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4、10月的前15日内。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市民对因拆迁而享受契税优惠政策都有所了解,但是在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上还存在一定的盲区。6月24日,地税部门提示,契税退税切勿超过3年期限。据了解,被拆迁的市民在获得拆迁补偿之后购买商品房的,应于办理新购房屋产权证明前,即缴纳契税前,先行办理契税免税手续,这样就可以直接享受优惠政策,免予缴纳部分或者全部契税。而不少市民在缴纳完新购房屋的契税后又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契税的退税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1条的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缴税时间超过3年的,不再予以办理退税。
一般情况下需要纳税,具体是根据公司拆迁原因决定的。拆迁纳税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由于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迁)或处置相关资产,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企业所得税处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者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以企业搬迁或者处置收入购置或者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者类似的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者改进其他固定资产,或者进行技术改造,或者安置职工的,允许其搬迁或者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者改进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二)企业没有重置或者改进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者购买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者项目立项报告,应当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出售收入,减去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利用政策搬迁或者处置收入购买或者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者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取得的搬迁收入或者处置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五年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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