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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五年后不得购买。法律规定,有转租、转租或者擅自更换所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返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
公共租赁住房不同于经济适用住房,不能买卖。公共租赁住房满5年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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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5年后仍符合公租条件,可以继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劳动者的,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30条规定,租赁期满后需要继续租赁的,租赁人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与有关部门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允许继续租赁,签订继续租赁合同。
公租房住满5年后,如果想续租,可以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续租手续。如果不再续租,应当办理退租手续。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5年。第三十条规定,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限届满当腾退公共租赁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满5年后,需在合同到期前3至6个月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提交个人证明材料、家庭情况材料、收入证明材料、社会保障公积金材料;验收初审材料,核实并报住房管理局审核;审核通过公告,并在宣传期内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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