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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宜兴工伤鉴定一般在市政服务中心是否服务窗口的。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东山西路宜兴大酒店东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向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宜昌工伤鉴定在哪做、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工伤医疗待遇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3.住院费用明细(门诊须提供复式处方); 4.医疗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5.《宜昌市城区工伤事故人员门诊病历本》; 6.所有检查(CT、放射、磁共振、B超、心电图等)的报告单; 7.涉及交通事故、治安事故及其他民事伤害赔偿的,提供公安交警部门或法院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赔偿情况证明等材料。 工亡待遇材料 1.《工伤认定书》原件 2.《宜昌市工伤人员伤残(工亡)待遇申报表》 3.火化证明原件、火化发票原件、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4.工亡职工户口簿原件 5.单位对工亡职工有无遗属的情况说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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