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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一般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最长不超过90日。劳动能力鉴定书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送达。《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
工作劳动力的鉴定有时间限制。一般要求医疗终结期满,30天内申请。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治疗受伤比较稳定的,应进行劳动力鉴定。使用者、工作人员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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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力鉴定委员会应自由在劳动力鉴定申请日起60天内作出劳动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天。劳动力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公司和个人。二级劳动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公司和个人对设立区市级劳动力鉴定委员会制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从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力鉴定委员会制定的劳动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不能要求重新鉴定。企业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患职业病的职工在市卫生防疫部门出具诊断证明后,企业应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职业病)残疾人鉴定表(一式三份),向所在地医务劳动鉴定机构申报鉴定,并持有工伤事故报告和相关材料或职业病防治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进行残疾等级、护理依赖等级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要求在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以下是广东省的相关规定:《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的确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批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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