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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小孩抚养权有两种方式: 1、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2、变更子女抚...
这个涉及到抚养权的变更,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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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也可以当一方出现法定的无法继续抚养孩子的条件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1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变更监护权的程序分为两种情况:(一)双方协商变更,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儿童监护问题的具体意见》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商变更儿童监护关系的,应予许可。处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籍簿、离婚证明、离婚协议的儿童户籍簿、出生证明草案变更监护权协议书。(二)诉讼变更儿童监护权一般由双方协商决定,不能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的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儿童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十七条,一方要求改变儿童抚养关系,有以下情况之一,人民法院应支持变更:(1)与儿童一起生活,一方患重大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儿童(2)与儿童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儿童行为,或与儿童一起生活对儿童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岁以上未成年儿童,愿与另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4)需要正当变更。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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