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来说一下深圳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足当地标准能否生效吧: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月...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竞业限制不给补偿金没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不给补偿金不能生效。企业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3个月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第八条
1、竞业限制不给补偿金没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5,585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