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安置房的产权人是拆迁房的所有家庭成员。根据对安置房的政策规定,安置房的分配是针对拆迁房中的所有人所享有的,也就...
根据你的问题描述,一般情况下,安置房的产权人是拆迁房的所有家庭成员。根据对安置房的政策规定,安置房的分配是针对拆迁房中的所有人所享有的。也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安置产权证书可以添加名称。安置产权证书的名称需要签订转让、销售、赠与、继承合同,并将相关材料带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加名申请,到税务窗口进行税务审查,缴纳税款,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我国安置房的房产证可以办理加名手续。安置房房产证加名字需要签订转让、买卖、赠予、继承合同,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加名申请,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缴纳税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国务院590号令执行后,房屋征收时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才是合法有效的,因家庭其它成员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从法理上拆迁是得不到补偿的,补偿安置房写家庭其它成员名字就不合法了。加上房屋产权过户是要在拿到房产证之后才能通过交易或赠与过户并缴纳税费。但是590号令之前实行的是拆迁许可证制度,拆迁中一些实施单位为了加快拆迁签约,违规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私自办理赠与手续,将被拆迁人变更为家庭其它成员,解决拆迁中家庭需分家析产等复杂原因,达到搬迁让房之目的。在当时背景下房屋拆迁属于两个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协商达成的协议是合法的尽管有一些不合法成份,没有影响协议的履行,属于不告不法解决民事问题的做法。现在是政府征收房屋,操作上比过去更加严谨,变更被征收人是不允许的。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9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7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