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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代扣代缴后还能继续使用吗?

2021-11-12
代理通知金和赔偿金不能并存。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代通知金的适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要求,即用人单位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支付代通知金,而不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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