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规定,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 己的本职工作。双休日单位安排加班的,应给予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则按照日或小时工资...
1、值班费和加班费的区别:值班费一般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相同,是对劳动者按单位规章制度值班所支付的报酬; 而加班费则是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规定,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双休日单位安排加班的,应给予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则按照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值班,则值班费的支付办法不同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因为劳动者在值班期间所从事的并非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如一些单位节假日由工作人员临时负责接听电话、看门等。这种情况下,值班费按照用人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 风险提示: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1、值班费和加班费的区别:值班费一般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相同,是对劳动者按单位规章制度值班所支付的报酬; 而加班费则是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的一定倍数来算的,是对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所支付的报酬。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值班”与“加班”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含义迥异。“加班”属于延长劳动时间,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值班”是企业在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概念。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加班是指法定工作时间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继续干原工作或者与单位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工作;值班则是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两者的区别主要看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是否属于本职工作,是否属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案中,张先生因单位安保需要被安排值班,不属于加班,故无权主张加班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8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3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