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死亡赔偿金不宜以遗产处理,应当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确定的赔偿权利人平分为宜;然后其他财产依法确定遗产范围,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前提下按法定继承处理;被抚养人生活费对应被抚养人给付,如果多个被抚养人的,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分配被抚养人生活费。债权债务依照证据或者法院判决确定的范围承担责任。
(1)丧葬费:按实际花费支付,剩余的按遗产处理; (2)供养亲属抚恤金:父年满60,母年满55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女儿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年满18周岁。这个钱是谁的就是谁的,不存在继承一说。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参照《遗产民法典》规定处理,死者父母、妻子、子女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如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话,在分配时还应多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