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对水土流失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水土保持,是指对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水土流失,是指各种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能力的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行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保证水土保持工程安全运行和正常效益发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统筹规划取土、挖砂、采石地点,规范取土、挖砂、采石行为,有效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水土保持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3,374人已浏览
1,394人已浏览
1,3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